我们只有一个地球。西方人从西方看地球,东方人从东方看地球,竟然产生两种不同的看法。影响所及,形成东西方管理行为的差异。西方人观察宇宙万物,发现所有生物,都发端於一个基本细胞;基本细胞分裂写二,二分裂为四,四分裂为八,这样发展下去,终於形成植物、动物与人类。
中国人考察宇宙万物,发觉「易有太极,是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」如此生生不息,和西方科学所发现的事实,可以说完全一样。
但是,进一步推究「一怎麽能生二」时,彼此就有了不同的看法。
西方人认为「一个基本细胞分裂为二」的原因,是由于二构成一」(马绍伯先生指出:二构成一,就二看,是两种现象)。二构成一,当然很容易分裂为二。我国先哲也肯定「太极是阴、阳所构成的单元」,不过「二构成一」之外,尚有「一内函二」的用意(马先生说:一内函二,就一看,则两种现象皆发於同一本体,老子所谓「同出而异名」,正是如此)。
西方重视「二构成一」,总是以个体的对立看事物:公司有劳、资的对立;同仁有优劣的对立;企业生存竞争,亦有其冲突的对立。
中国古人体认对立固然存在,却也相辅相成。如果由「一内涵二」的取向,不难发现「对立存在於统一」,所以中庸说:「万物同时生长而彼此不相妨害,道理一齐实行而彼此不相违背。(万物并育而不相害,道并行而不相悖。)」有公司才有劳、资的存在,彼此应该互信互谅;同仁间有优才显得有劣,有劣也才显得有优,大家应该互助;有同业的竞争,才能力求精进,必须合理合法以谋公平合作。
「二构成一」在管理上产生西方人「一切依据是非来判断」的科学化行为。对就是对,错即是错,相当简单明了。西方管理,喜欢问:「Whichisright?AorB?」而他们的答案,往往都很肯定,不是「Aisright」,便是「Bisright」。若是「Aisright」那麽A就成为共同遵守的标准;如果「Bisright」,B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标准。他们把判断是非的结果,明订为公是公非,称为「标准化」(用科学的方法,研究订定事物的标准,并力求其切实施行)。为求组织成员,共同遵行既定的标准,自非「明言」一切说清楚不可。同时要求符合同一标准起见,於是明订为制度。大家一体遵行制度,叫做「制度化」。
制度是企业组织所有成员一切分工合作的基本规范,是管理的出发点。任何成员,其行为合乎制度的即为「对」的行为,否则便是「错」的行为。前者为组织所欢迎,後者则为组织所不容。A和B之间,有一条直线,表示A大於B则A对;B大於A即B对。是非有所争执的时候,采取「多数决」的民主方式,居於A和B的彼此「制衡」,来决定孰是孰非。争执获得协议之後,立即修订原有的制度,成为今後未再度冲突之前的标准。西方的「二构成一」观点,形成他们的「制衡思想」麦展为「经由谈判,分出大、小或是、非,以便共同遵行」的「制衡行为」。
这种行为,其理论基础乃是「个人主义」。「谈判」指「满足各自的需要而进行的交易」,「是非」在确立个人的权利与义务,而「制衡」则在维护并增强个人的权益。「一内涵二」在管理上也产生中国人「圆满重於是非」的人性化行为。我们常说:二这样做对是对,可惜不够圆满。」可见「把事情做对未必就是把事情做好」,中国人要求「把事情做好」,而非仅止於「把事情做对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