座垫、靠垫、靠枕、方向盘套、防爆膜、座套、脚垫、后备箱垫、汽车地毯、 桃木饰件、 纸巾盒、
保温壶、遮阳挡、晴雨档、雨刮器等;
美容护理用品:
车蜡、车釉、清洁剂、玻璃防雾剂、玻璃修补剂、漆面保护膜、燃油添加 剂、润滑油/剂、防锈剂、
抗磨剂、防腐剂、制动液、低温补漏剂、密封胶等;
改装部件:
氙气灯、节油器、安全带、座椅、按摩椅、大包围、保险杠、开窗、排气管、 隔音材料、喇叭、燃
油催化器、吸顶灯、防雾灯及各类改装车等;
影音设备:
汽车音响、车载电视、车载 DVD 、车载 VCD 、车载 CD 、车载 MP3 、汽车 低音炮、汽车功放、扬
声器等;
汽车电子及通讯:
汽车行驶记录仪、GPS车载导航仪、车用吸尘器、车载免提、车载计算 机、车载电话;
安全防盗:
防盗器、摄像头、方向锁、测速器、后视系统、汽车缓冲器等;
汽车环保产品 :
氧吧、空气净化器、除臭剂、空气净化剂、光触媒、香水、香熏器、熏香 油、防眩镜等;
汽车电器:
车载冰箱、逆变电器、车用吸尘器、车载洗车机、 充气泵、按摩器、风扇等
参展说明:
1、 参展单位须详细填写参展合同一式两份,并加盖公章,传真或寄送至组委会。
2、 企业签订合同后七天内必须支付全部参展费或总参展费用的50%做为展位预定金,只有收到全部
展位费后,才能落实所预定展位。
3、 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”,余款须在2013年3月前全部付清,展位以款
到为前提来确认。组委会收到全部参展费用后,向参展企业提供《展位确认书》及《参展商手册》。
4、 参展商汇出参展费用后,请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核查,发票在收到全额参展费用后
寄给参展商或在展览期间开取。
5、 展位配置:国际标准展位,三面围板、楣板文字、洽谈桌一张、座椅两把、两盏射灯;特装展位
不提供任何配置;所有双开展位须加收15%费用。
6、 严禁假冒伪劣商品参展,为尊重知识产权,参展商只能展出以自身名义登记生产并使用自身注册
商标的产品,或授权代理、经销的产品。
7、 参展商展位不得转让,一经发现,即撤销其参展资格。
展位费用:
1.国际标准展位(3m×3m):4000元/个
2.室内特装光地(36平方米起租):400元/m2
展位说明:
1.室内标准展位(3m×3m)配备:桌子一张、折椅两把、射灯两盏、中文楣板。其他设施客户可自备或
提前申请租用。
2.标准展位围板高度:2.5米。
3.特装区(光地):不带任何设施,由参展商自备或委托设计、装修。
注:垃圾清理费、管理费、电费由参展商自付(费用由展馆方收取)
广告明细:
1.参观券广告:10000元/万张
2.手提袋:50000元/万个
3.拱门:6000元/展期
4.空飘气球:6000元/展期
5.参展证:10000/万个
6.请柬:3000元/千份
指定账号:
开户单位:青岛金奥阳光广告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建设银行青岛李沧支行
账 号:3710 1986 5100 5101 5985